济南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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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希滨同志在全省老龄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2018-07-18

同志们:

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过去一年的工作,分析老龄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从大家交流的情况看,各市的工作思路清晰、任务目标明确、措施扎实有力,对2012年的工作充满信心。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1年全省老龄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第三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老龄事业为主题,以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创新发展老龄事业为主线,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为主导,以推进全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为重点,深入实施“银龄幸福和谐工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推进机制、加大落实力度,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出台后,全省各级都将贯彻落实《意见》作为重点工作,加大了政策出台和落实的力度。省老龄办先后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的通知,编发了《意见》宣传提纲,召开了贯彻落实《意见》新闻发布会,制定了省老龄委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意见》重点工作分工,对各地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督查。各级党委、政府都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贯彻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截至去年底,全省有14个市出台了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各市的贯彻意见都结合实际有许多新的亮点。如,枣庄、聊城等市在加强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体系建设、加大老龄事业投入等方面有较大的突破,滨州、东营两市都在《意见》中明确要求建立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一年来,各级充分发挥老龄办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通过召开会议、专题汇报、督导检查等形式,狠抓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情况执法检查、省政协社会养老问题专项视察、省“两会”提案答复等工作,并以省政府名义下发了《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各地工作也都出现了一些亮点,如:滨州、临沂、青岛、威海、枣庄、泰安、东营、潍坊、菏泽等市相继出台了本地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菏泽市为90万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查体并建立了健康档案;枣庄市出台新的《老年人优待规定》将老年人免费乘车游园的年龄标准调整为65岁;东营市完善了高龄津贴制度,发放对象由农村75岁以上老年人扩大到城乡75岁以上老年人;威海对五保对象医疗和介护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莱钢自筹资金为老同志提高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

(三)强力推动养老服务业实现新突破。组织开展了养老服务业突破年活动,积极推进建立以居家养老服务为重点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争取省财政连续第4年安排600万元资金奖励扶持了30个城镇养老服务机构;举办了以“推动养老服务业实现新突破”为主题的中心组读书会和第二期山东省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联合省经信委等部门成功举办了“2011中国(山东)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与省、市有关部门协调并与多家企业洽谈推动养老服务大型项目落地。潍坊市整合资源,在基层社区开展了以助医、助餐、精神蔚籍、志愿服务等内容的“银龄居家乐工程”试点,并对试点社区给予资金扶持,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新路子;济南市出台了社会福利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和扶持民办养老机构资助政策;滨州市出台了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规划;青岛市出台了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办法;枣庄市提高了扶持民办养老机构标准;泰安市开展了村居“银龄幸福家园”创建活动;烟台、威海等市建立了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潍坊、烟台、菏泽、德州等市举办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济南、济宁、泰安、威海、莱芜等市积极开展农村老龄服务试点;枣庄市将为空巢、失能老人义务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纳入市级财政扶持养老服务机构的条件;聊城市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了集中检查;东营市和胜利油田分别成立了养老服务协会,这些措施有力推动了养老服务业的科学发展和较快发展。

(四)扎实推进银龄幸福和谐工程。全省各级切实将银龄幸福和谐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老年人办好事、实事。“银龄安康”工程稳步推进,全省参保老年人数、保费总额都较上年有了较大提高;“银屏惠老”工程深入实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划拨省级财政专项福彩公益金100万元,为200个农村老年活动室赠送液晶电视、DVD播放设备和计算机共500台;以“情暖高龄失能特困老人”为主题的“银龄救助”工程扎实推进,全省共救助80岁以上农村失能特困老年人300名;“银龄长寿”工程创新发展,对全省百岁老人进行了实名统计,下拨2011年度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600万元,开展了长寿之星评选活动,发布了山东省百岁寿星榜,出版了寿星榜画册,开展了长寿科学研究。泰安市和菏泽市抢抓省第三期“银屏惠老”项目活动时机,由政府出资开展各种惠老、助老和乐老活动;滨州市成立了老年志愿组织“滨州银龄爱心志愿团”,组织老年志愿者3000多人次深入社区、老年公寓、敬老院进行志愿关爱服务;东营市深入开展以“银龄援农”为重点的“银龄行动”,加强老年科研实验基地建设,年内实施科研项目8个,取得了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积极推动老龄宣传工作。各级不断加强老龄宣传工作,全方位、立体化的大老龄宣传格局初步形成,宣传报道水平有了显著提升。省老龄办协调新闻媒体开展了20多个专题的老龄工作报道,部分内容作为内参送中央和省领导参阅;全国老龄办采用我省信息1200多条次;充分依托《山东老年》杂志、《老年生活报》、省老龄办网站等宣传阵地,构建了全方位、立体化的老龄宣传平台,全省经常参与老龄宣传的市级以上媒体达150多家,开设专栏、专题600多个;举办了全省老龄干部培训班和全省老龄宣传干部培训班;组织开展了农村老龄服务、空巢老人心理关爱等课题研究,完成了《新编二十四孝图》修订版及《新编二十四孝故事》创作,并成功申报了省社科联科普重点课题。开展了具有山东特色的“敬老月”活动,举办了山东省“十大孝星”评选、百岁寿星榜发布、敬老短信发送、孝行齐鲁征文等活动。9月28日,省委书记姜异康、省长姜大明向全省老年人和老龄工作者致慰问信。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孙守刚出席庆祝老人节大会,并做了重要讲话。“敬老月”期间,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带头走访慰问老年人、出席老人节活动,向老年人发慰问信,营造了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氛围。济南市评选表彰了“泉城十大敬老楷模”、“老有所为先进个人”、“优秀老年志愿者”、“十大优秀村居老工委”和“泉城十大敬老企业”;济宁市开展了第四届“孔孟之乡二十四孝星”、千名孝星、敬老单位、和谐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营造了尊老敬老的浓厚氛围。

(六)积极推动老年文化建设。全省各级着眼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以加强老龄文化组织建设为抓手,以特色老年文化活动为牵引,积极为老年人开展文化活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充分发挥省老年艺术团的示范带动作用,举办了山东省老年人迎春音乐会、全省老年文艺会演、银龄红歌赛、山东省老年人庆祝建党90周年文艺晚会、庆祝老人节文艺演出、全省老年书画摄影展等活动;选送舞蹈作品参加了全国老龄办《红叶风采》文艺晚会;选送节目参加文化部第十三届中国老年合唱节比赛获金奖。同时,省老龄办还开展了省级“银龄之家”、先进村居老工委评选活动,命名了100个省级“银龄之家”,表彰了180个先进村居老工委,促进了基层老年组织建设。各地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广泛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展现了广大老年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高尚情操,丰富了广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2011年,全省老龄工作取得的巨大成绩,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协同推进的结果,也是广大老龄工作者奋发努力、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老龄办党组,向全省各级老龄工作者表示亲切慰问和诚挚的感谢!

二、2012年全省老龄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2年是实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省老龄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科学发展老龄事业为主题,以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为主线,以推进老龄政策落实、深化老龄政策调研、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提高老年保障优待水平、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实施“银龄幸福和谐工程”为重点,进一步创新思路、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全面推动全省老龄工作实现新突破、新发展。

(一)积极作为,加快推进老龄政策落实。推进政策落实是各级老龄部门的重要职责。2012年,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推动老龄事业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大老龄事业的投入,夯实老龄工作的基础。要认真分析“十一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形势,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协调老龄委成员单位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切实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积极督导各级各界落实新颁布实施的《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积极推动各级出台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优待老年人政策。要进一步加大老龄政策宣传、检查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关心老年人、支持老龄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民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互动机制,促进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求真务实,深入开展老龄政策调研。要高度重视人口快速老龄化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全局性影响,站在全局的高度积极开展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构筑适合我省省情的全方位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体系。目前,省老龄办正联合省委政研室等部门开展“人口快速老龄化对我省经济社会影响与统筹城乡老龄事业发展问题”大型调研,2月15日、16日,已组织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生委、省统计局等部门领导,连续召开了两次座谈会;近期调研组将赴有关市进行调研,我们老龄部门要按照省里的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要以此为契机,加强本地人口老龄化战略对策调研。通过调研,深化对人口老龄化发展特点、规律的认识,准确把握老龄事业发展重点、难点,从现代化建设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协调发展上,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既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又促进人口老龄化条件下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今年,省里还将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山东省老年健康与长寿研讨活动,希望各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今年各级要按照“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老龄事业发展目标,以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为重点,积极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快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将养老服务列入家庭服务业重点,加快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养老服务设施,就地、就便开展老年人全托、日托、临托等多种形式的社区照料服务;要继续实施扶持居家养老服务的“彩霞工程”,鼓励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业发展;要积极推进建立政府为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重点为失能、高龄、“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健康、专业护理、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紧急救护等服务;要将重点放在农村,积极探索建立农村老龄服务体系,鼓励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集体养老、互助式养老;要不断培养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和互助式社区养老服务组织,鼓励低龄健康老人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继续推动完善落实养老服务业扶持政策,积极争取资金,进一步扩大扶持范围,提高扶持标准,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多层次养老服务机构,重点发展具有医疗护理、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多功能的养老机构,积极参与和持续推进爱心护理工程;要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综合素质,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促进老龄产业健康发展。

(四)狠抓重点,全面促进老年保障优待水平提升。进一步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升保障水平;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推动减免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参合费”,多渠道减轻老年人医疗负担;要建设和完善老年人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保障性住房优先保障老年人的基本住房需求;落实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老年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制度,适时提高供养、救助标准;要完善老年社会福利制度,落实优待老年人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鼓励根据老人自理能力建立老人分级优待办法;要把高龄、失能老人作为维权服务和社会保护的重点,加强老年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法律服务;要切实保障老年人平等获得个人发展和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为他们老有所为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要高度重视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着力加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老龄服务体系和老年维权体系建设,确保农村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五)拓展渠道,大力推动银龄幸福和谐工程实施。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调动政府、社会、家庭各方面的积极性,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努力打造敬老、助老、惠老品牌。继续与中国人寿山东分公司联合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积极争取省和各级财政资助为贫困老人赠送“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进一步加大宣传督导力度,推动银龄安康工程深入可持续发展;要积极协助中信银行做好“信福年华”老年理财卡的发行和推广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提升服务品质、丰富服务内容,积极引导老年人办卡、用卡,使更多的老年人受益。各级都要积极打造惠老品牌、搭建助老平台,努力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六)开拓创新,强力推进老年文化建设和老龄宣传工作。一是老年文化建设。加强“银龄之家”建设,不断改善基层老年文化活动的条件;鼓励支持各类媒体和出版单位,开办老年节目,出版老年书刊;加强老年文体教育组织建设,支持各市成立省老年艺术团分团;大力支持老年群众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教育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省里拟于10月份开展老年文化艺术周活动。通过集中组织老年文艺演出、老年书画展、老年摄影展、老年才艺展示等活动,带动全省老年文化活动的深入开展,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促进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战略的实施,提升广大老年人的生活、生命质量。二是老龄宣传工作。大力加强老龄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正确认识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加强孝文化建设,城市主要公共场所和街道、农村,要设置敬老爱老宣传橱窗或标语;积极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以创建为抓手,不断创新老龄工作机制,拓宽老龄工作领域,推动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继续开展好“敬老月”、敬老爱老主题教育、“山东省十大孝星”评选、“山东省十佳敬老企业、十佳敬老企业家”评选、“山东省长寿之乡”评审、“孝行齐鲁,共建和谐”有奖征文等活动,大力弘扬敬老美德,营造浓厚的敬老社会氛围。

三、几点要求

为了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2012年各项工作,我在这里提几点要求。

(一)抢抓机遇,积极推动全省老龄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当前,我省老龄工作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从全国看,去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完善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定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和政策体系,培育壮大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扬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6月温总理出席全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交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8月温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9月国务院印发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10月国务院召开了第三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今年春节刚过,全国人大又来我省开展《老年法》修法调研。从我省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省政府分别于去年11月、12月印发了《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夏耕副省长到省里工作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先后多次听取老龄工作汇报,多次强调老龄工作的重要性,最近又专门抽出时间,带领十几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赴广东、浙江、上海、江苏三省一市学习考察社会养老体系建设。可以说,当前人口老龄化问题已经上升到了党和国家发展战略的层次,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们各级老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并抓住这难得的发展机遇,努力推动全省老龄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一是抓住各级领导班子换届的机遇,进一步加强老龄组织建设,力争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都要有人分管老龄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各级老龄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老龄工作干部;二是抓住“十二五”规划出台的时机,努力提高“六个老有”水平;三是抓住《老年法》修法的契机,进一步加强老年维权工作;四是抓住新版《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出台的时机,加大优待老年人政策出台和落实的力度,提高优待的标准和水平;五是抓住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机遇,进一步出台并落实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和广度;六是抓住与省委政研室联合调研的机遇,进一步加大老龄工作调研和宣传的力度,引导全社会树立积极的老龄观,正确认识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全省老龄事业加快发展。

(二)狠抓落实,让党和政府的老龄政策惠及全省老人。近年来,党和政府建立实施了一系列重大的养老保障制度。比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等,这些制度在基层落实的效果如何,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有什么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都需要我们各级老龄部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跟踪问效,及时准确地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再比如,今年已经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第二年,时间已经非常紧迫,必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制定贯彻落实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有关部门责任分工,督导各级各部门细化措施、落实责任;要加快制定老龄事业发展绩效评价和考核体系,强化老龄事业“十二五”规划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都能落到实处。新修订的《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和全国人大正在开展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都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提出了新要求,如何抓好落实,有许多具体工作要做。总之,今年落实政策的任务很重,我们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采取政府督查、人大检查、政协视察等多种形式,加大各项老龄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强政策衔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把党和国家的各项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调,充分发挥老龄委成员单位作用。老龄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作,涉及党委、政府诸多部门的职责,涵盖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成立各级老龄委的目的就在于统筹规划、调查研究、综合协调、督导检查,推动各级各部门按照老龄事业科学发展的要求齐心协力做好老龄工作。离开了成员单位作用的发挥,我们的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老龄工作部门也将很难开展工作,我们要准确把握老龄工作的特点,发挥老龄委的优势,立足老龄办的实际,正确定位,找准突破口,将工作的重点放在统筹规划、调查研究、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上,努力通过政策、计划、调度、建议、示范、表彰、考核等手段,调动各级老龄委成员单位的积极性,紧紧地依靠成员单位开展老龄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和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积极争取各级党政对老龄工作的领导,逐步完善老龄委议事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老龄事业科学考核评价机制,在政策制定、制度建设、资源整合、机制创新等方面加以完善、见实效,形成保证老龄工作科学、规范、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促进老龄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四)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老龄干部的履职能力。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是做好老龄工作的基础。当前,老龄工作的体制机制,决定了老龄工作部门职权有限、责任无限,这就迫使我们必须加强学习、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老龄工作队伍。当前就要重点加强对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第三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及全省两会精神、省委省政府《意见》、《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有关老龄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把握政策、统筹规划的能力。同时,要熟悉相关部门的业务工作,掌握综合协调的艺术,提高督促检查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这些都离不开学习,离不开调查研究。可以说,我们所从事的工作是一项高层次的综合性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求很高。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才能不断开创老龄工作的新局面。希望同志们要带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把这项基础性、长期性、根本性工作抓好,真正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老龄工作队伍,全面提升老龄工作的整体水平。

同志们,今天恰逢农历二月二龙抬头,春风回暖,大地吐绿。我们要乘着民生事业大发展的春风,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强化战略思维,强化创新意识,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工作,辛勤耕耘,努力开创全省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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