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广大离退休党员的团结进取精神,在“七一”前夕,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决定,评选表彰2022-202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现就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党员组织关系在离退休工作处党委的离退休正式党员。
二、评选数量
优秀共产党员按照支部人数的20%进行评选。
三、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在工作学习中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认真学习,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成为热爱学习、学会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楷模。
3.积极参加支部活动。认真参加组织生活,支持党支部各项工作,在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做好老同志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离退休干部队伍稳定、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联系群众、团结群众、关心群众,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4.近两年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可作为推荐的重要参考。
四、评选表彰
(一)党支部评选推荐
各党支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认真总结党组织和党员开展相关活动情况及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支部进行评选,提出推荐意见,组织优秀党员填写相应推荐表,于2024年6月17日前报处党委。(表格可手写,可到处办公室领取)
(二)研究审批
处党委组织评审会议,审查事迹材料,确定优秀共产党员名单。
(三)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证书。
五、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推选工作。通过评选表彰,激励广大党员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各支部推荐名额分配
2.离退休工作处党委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离退休工作处党委
2024年6月3日